本报讯 (通讯员潘铭璐) 中秋国庆临近,为严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要求,县纪委及时下发《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杜绝“节日腐败”,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县纪委重申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增强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认真遵守“九个严禁”,对节假日期间违反“九个严禁”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通过强有力的震慑,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县纪委重点指出,各乡镇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切实抓好作风建设。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明察暗访对苗头性问题真抓严管,坚决纠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要严肃执纪,对不收手、规避组织监督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县纪委严格强调,要严肃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四风”问题突出的,坚决实施“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还要追究党组织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