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政策分为三大类:一是住院治疗类;二是门诊治疗类;三是公共服务类。现宣讲第一类住院治疗类:
住院治疗类分:一般住院报销、意外伤害住院、大病集中救治三大块。合规的住院费用报销顺序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或医疗减免→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程序完结后,分别给予相应的民政医疗救助。有三个方面需要大家注意:一是贫困户必须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是今年的住院报销比去年提高了5%;三是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了200元,用于贫困户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慢病补充医疗保险。
一、一般住院报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住院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免起付线,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报销95%;二级医院(县医院、中医院、保健院、精神病院)住院费用3000元以下报销70%,3000元以上报销85%;市级三级医院住院费用在1201—5000元报销比例为65%,5001—10000元报销比例为70%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部分为80%;市级三级专科医院住院费用按二级医院比例报销。其中,对22种重大疾病患者,经规范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免起付线,实行总费用限额补偿管理,报销比例为80%。
22种重大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苯丙酮尿症,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宫颈癌,肺癌,食管癌(6种癌症仅限手术根治费用),妇女乳腺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儿童尿道下裂。
大病保险或医疗减免
1、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年累计个人自付费用达到8000元的,享受大病保险政策,报销比例为:8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报销比例60%、30000元至100000元(含)的部分报销比例70%、10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80%。年封顶线30万元。
2、医疗减免。对没有进入大病保险范围的贫困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合规自付部分给予一定减免,其中二级医院减免10%,一级医院减免5%;报销比例达到90%的,不再减免。
3、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或医疗减免)后,年度累计个人自付部分超过8000元的,其单次住院全部费用兜底报销到90%,年封顶线为35万。
4、定点医疗机构控费标准。住院总费用合规外用药、耗材占比三级医院不超过15%,二级医院不超过10%,一级医院不超过5%。比例外为医院控外费用。
5、报销公式。贫困人口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费用=年住院全部费用*9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费用-大病保险报销费用-医院管控外费用。
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政策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政策。在非定点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50%、40%、30%。
2、大病保险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异地住院的,除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费用和大病保险起付线后剩余费用按固定比例报销,具体为:一级医院45%、二级医院35%、三级医院25%。
3、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转诊报销政策。贫困人口住院,严格按照分级诊疗制度进行。根据病情需要,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无法治疗的,需转入市外医疗机构的患者,需在所属地城乡居民基础医保经办机构与保险公司进行异地就医转诊申报,申报后方可享受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政策,若未经城乡居民基础医保经办机构与保险公司转诊认定则按照政策比例减半进行报销。
外出务工人员住院
外出务工期间因病确需住院治疗的,原则上回本地的定点医院就医,若因情况特殊确需异地就医的,按以下政策享受:
县外定点医院:与县内定点医院报销政策相同,其补偿金通过农村居民惠农“一本通”存折转账支付。
县外非定点医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政策,与前述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转诊)政策相同。
外出务工发生的意外伤害,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策。
二、意外伤害住院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在县内发生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范围的意外伤害,其住院费用按同级医疗机构补偿比例的一半报销,单次报销封顶线为10000元,纳入患者当年住院补偿封顶线一并计算。对县外发生的意外伤害基本医保不予报销。
2、大病保险补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在县内发生符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的意外伤害,其住院费用按同级医疗机构补偿比例的一半报销,单次报销封顶线为1.2万元,纳入患者当年住院补偿封顶线一并计算。对县外发生的意外伤害不予报销。
3、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补偿。经过认定后确实属于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患者,自付金额达到5000元及以上时,可按照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落实。
三、大病集中救治
大病集中救治采取统一病种(暂定为10种,具体政策待市里统一要求),统一定价,统一定点医院,包括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