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通讯员许士鹏) 2月12日上午,218名辽宁、山东、福建、湖北籍民工在房县公安局及房县劳动监察局的共同努力下,拿到了属于他们的380万元工资,让他们圆了春节“提钱回家”的心愿。
今年年初,外地一工程公司在房县投资建设某项目,由于该项目管理运作不善,导致资金链断开,于是试图采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方式缓解企业压力。此项工程拖欠218余农民工工资380余万元,这些农民工大多是辽宁、山东、福建籍,眼看春节在即,他们意欲采取扰乱企业生产的方式讨要工资。
县公安局在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组织民警成立拖欠农民工工资协调工作小组,主动提前介入。
民警一边积极深入农民工群体开展政策法律宣传,要求民工催收工资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不得以违法方式来诉求权益;另一方面,向当地政府、劳动监察等部门反映情况,联合同该公司进行联系协调。经过努力,建设方在多方督促下,与农民工代表达成欠资支付协议,承诺将所欠的工资支付。
12日上午,经过协商,此次218名农民工工资合计380余万元全部到位,其中一部分采取现金形式发放,其余工资将通过银行转入农民工实名账户,圆了农民工兄弟“提钱过年”的心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