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田兰兰) 3月15日,我县召开2018年光伏扶贫项目工作会。县委副书记、县长纪道清,县委副书记王家波,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肖大有,县政府党组成员周天明、熊祖友出席会议。
会上,县光伏办汇报了全县光伏扶贫工作整体进展情况。与会县直相关部门结合本单位职能,就如何推进光伏扶贫工作进行了发言。
据了解,我县第一期光伏扶贫项目工作于2017年3月启动,采取政企共建的模式,投资5亿元,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了15个乡镇181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并网发电任务。根据市发改委和市扶贫办下达的任务,我县第二期光伏扶贫项目涉及140个村,每村建设300千瓦村级光伏电站,计划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并网发电。
纪道清要求,在二期光伏扶贫项目建设中,投资采取政府投资模式,县国资局作为投资主体;融资采取贷款债券与以奖代补资金相结合的方式;还款遵循“谁承贷谁还款”的原则;建设采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分标段对外公开招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分年支付承建企业工程款;前期工作要遵循项目建设程序,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选址工作中,县国土局、林业局要用好国土、林业政策,尽可能集中选址,以便于后期维护运营;在运营维护工作中,5年质保期内由承建企业负责,5年后通过招标或委托一家单位进行维护;电力设施配套由政府出资,光伏办负责采购材料,供电公司负责施工。
纪道清强调,光伏扶贫是脱贫攻坚的重要支撑,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好政策用好、好时机抓好、好事办好,进一步加快建设步伐,确保二期光伏扶贫项目在6月30日前并网发电,让群众切实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