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李金凤) “《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我们要坚持学思践悟,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作为今后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的根本遵循。”日前,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王宇星在县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干部集中学习《监察法》会议上如是强调。
通过学习讨论,与会干部纷纷表示,对《监察法》有了更加深入全面的理解,将学习条文与思考工作相结合,在学习中做到融会贯通,找准职责定位,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在执纪执法过程中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运用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成治理效能。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要求全体机关干部人手一册《监察法》释义读本,充分利用业余时间,采取自学、夜学等方式,认真作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开办学习园地、开展知识问答竞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