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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0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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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房县社会 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将对外开放 房县旅游餐饮协会获评全市行业优秀协会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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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将对外开放

本报讯 (通讯员房轩) 近日,县政府下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开门停车收费申报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这意味着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开门停车”将变为现实。房县停车资源与停车需求的突出矛盾也将得到逐步化解。

根据《通知》,我县将开放除县政府、公安局 、检察院、法院及军事管理区以外的政府部门、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内部停车场供社会车辆停放,参照社会服务型停车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县物价局确定)。

开放停车场的机关事业单位严格参照社会服务型停车收费管理制度,实现30分钟以内免费停放,超过30分钟按照标准计时收费,车辆停放不得超过48小时,超过48小时的联系车主移走车辆,停放超过72小时且无法联系车主的,可联系交警部门进行强制拖车。

据县五城联创办介绍,除部分不具备对外开放停车场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外,一律实现对外开放停车场,开放停车场的机关事业单位要在门口设置明显的统一开放停车提醒标识,公开收费标准和公共投诉电话,并制定专职管理人员规范内部车辆停放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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