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万军) 8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高明哲主持召开县人大委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研究审议相关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胡维英、谢永翔、李相明、丁杰参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权列席会议。
会议拟定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建议议题,决定此次常委会会议于8月下旬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学习讨论了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听取全市“开展三大监督、推动三大攻坚战”现场推进会精神汇报;听取人大党组及机关支部2018上半年党建工作汇报,研究下半年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讨论审议《机关管理制度》,听取机关档案管理工作汇报,通报2017年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巡察情况。
高明哲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就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环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党建、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三大监督、推动三大攻坚”和“代表行动”回头看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