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锐通讯员王万军) 8月28日,房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高明哲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权、胡维英、谢永翔、李相明、丁杰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肖大有,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旅游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教工委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分项预算和部门预算;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半年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半年工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