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陈娥) 笔者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获悉,近日省人社厅会同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43号),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此次调整是继湖北省2017年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80元后,连续第二次提高,将达到每人每月103元。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将惠及我县7.1万余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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