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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0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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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房县社会 化苦难为动力 争做新时代的好少年 男子为牟利非法运输液化气被拘留 对不文明行为说“不” 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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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牟利非法运输液化气被拘留

本报讯 (通讯员杜德仕) 近日,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查获一辆非法运输液化气危化品的三轮摩托车,违法嫌疑人李某当场被抓获。

当日上午,城关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北街路段巡逻时,发现路上有一辆三轮摩托车装有6个老旧液化气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现场检查车主李某并无运输资质,车辆为非危化品运输车,民警随后在对李某居住的房屋开展进一步检查时,发现室内还存放有9个液化气瓶,经检查15个液化气瓶共存储91公斤液化气,钢瓶瓶身均无任何标志标识。据李某称,自己驾车从液化气站罐气,再送到居民家中,每坛液化气赚5元运输费。目前,违法嫌疑人李某因构成妨害公共安全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5日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车辆在运输任何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必须有运输资质,驾驶员应取得危化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否则,均属于违规违法作业,构成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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