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陈翔宇 龙四波 何帅) 信访是每位公民表达诉求的权利,公民应当依法依规表达诉求,若以非法手段进行非法信访,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近日,九道乡派出所依法对非法缠访、闹访的违法行为人马某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了解,九道乡九道梁村村民马某某自2019年元月以来,多次以工程施工导致房屋受损为由,在县、乡两级信访。九道乡政府派出工作专班对情况进行了核实,督促项目施工方按照第三方鉴定结果对马某某房屋进行赔偿,同时由当地村委会负责对马某某房屋进行危房改造,马某某接受施工方赔偿并承诺息诉罢访。但事后马某某又违背承诺,在诉求得到合理解决的情况下不断越级上访,仅今年10月以来,马某某通过实地走访、网上信访的方式,在市、省两级信访次数达3次之多,并煽动串联他人,给基层政府施压,扰乱正常信访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马某某行为属于典型的缠访、闹访,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11月17日,经九道派出所调查取证,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马某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目前马某某已被执行行政拘留。
今年10月,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十堰市公安局、十堰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依法打击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在此背景下,仍有个别上访者漠视法律,诉求无理、方式偏激、行为违法,抱着信“访”不信“法”、“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态,采取一些极端的做法反映诉求,这样只会适得其反、自食恶果,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