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戢珊通讯员刘睿 邢佩广) 11月28日上午,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文等15人涉嫌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政法机关及群众代表约200百余人参加庭审旁听。
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为首要分子,尚某、解某、吴某、李某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多次实施犯罪活动,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及财产权利,给我县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经6小时审理及合议庭合议、报审委会讨论后,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依法认定张某等15人的行为分别构成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其中14人认罪认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七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至6万元不等。
该案是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全县首例公开宣判的涉恶案件。本次庭审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了震慑,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力度,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力度,于年底前依法做好剩余涉恶案件的审理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掘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