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627个民兵扶贫小分队奔忙在贫困山乡。经由扶贫小分队帮扶,曾一度处在生活困境的贫困户,成了当地的“石蛙大王”;曾隔断红土乡天落水村2700多人出行的滔滔董家河,如今一桥飞架。放眼神州大地,这样的脱贫案例不胜枚举。
全国17.68万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倾情帮扶,覆盖全部12.8万个贫困村;7.64万家民营企业结对帮扶,1000多万贫困人口受益……沉甸甸的“脱贫答卷”背后,是各方资源的统筹协调,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众志成城,是举国之力的攻坚克难。我们所创造的“脱贫奇迹”,体现了我们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70年来,我们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取得了“当惊世界殊”的发展成就。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天,社会主义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中国之治”正在迈向更高境界。
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科学制度体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全国一盘棋,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14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这些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 (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