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通讯员许世鹏) 12月11日,房县公安局红塔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端掉位于辖区双溪村藏匿在居民楼内的赌博窝点,抓获涉赌人员21人。
近日,红塔派出所根据线索,发现辖区双溪村某居民楼内有人聚集赌博,民警通过摸排,发现该赌博窝点位置隐蔽,楼内情况比较复杂。
11日下午,红塔派出所组织警力赶至现场,对该居民楼进行拉网布控,迅速在居民楼内检查,当场将参赌人员高某、张某、李某、绳某、欧某等21人抓获,现场查获赌资、赌具若干。
经查,高某以营利为目的,在自己居住的房内开设“卡五星”麻将赌场,组织戚某、冯某等人以麻将“卡五星”的方式进行赌博,高某从中抽取“台子费”。
目前,涉嫌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嫌疑人高某已被取保候审。上述涉赌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民警已对其分别作出行政拘留5至10日并处罚款之处罚。
赌博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