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医疗保障局围绕疫情防控大局,积极谋划部署,全力做好救治医疗保障,主动参与社区群防群控,生动诠释了医保人的责任担当和初心使命。
综合保障,解决患者“费用之忧”
结合防控工作实际,1月28日,该局迅速印发《房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特殊保障措施紧急通知》,将疑似、确诊患者纳入特殊保障范围,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患者出院零自付,引导患者及时就医治疗。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异地就医患者实行先入院后备案、先治疗后结算,救治费用纳入保障范围,由医保资金先行支付,引导患者就地就近治疗。为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治要求,把发热病人的CT、血常规等门诊检查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减轻病人医疗负担。
跟踪服务,解决医院“政策之忧”
全力做好救治资金保障,减轻医院垫付压力和顾虑,1月29日,该局会同财政部门紧急向县人民医院划拨专项救治资金,用于全县新冠肺炎患者救治保障;2月6日,该局再次向县内29家医疗机构预付医保资金,确保救治医院有足够的经费开展救治。安排专人跟踪服务救治医院,对照国家发布的第三版至第六版《诊疗方案》,及时把临床首选药品、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目录支付范围,取消医保支付限制,临床首选的药品直接挂网采购,支持医疗机构使用相关药品、新诊疗技术开展救治。坚持对全县25家医院救治费用动态监测,最大限度保证医院把精力集中在救治上面。
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针对群众最关心的问题,2月2日,该局印发《致全县参保人员公开信》,明确了新冠肺炎救治、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城镇职工延迟缴费、异地就医报销、门诊慢性病管理等相关政策,通过电视、网站、QQ、微信工作群广泛宣传,让群众知晓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待遇保障政策,切实消除群众政策疑虑。坚持充实业务经办力量,推行“网上办”“电话办”“延期办”服务,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经办服务。自1月24日以来,累计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信息登记、慢病资格备案、网上问政等事项232人次。
落实便民措施,保障重点人群待遇
针对疫情期间参保群众出行、购药不便的实际,2月28日,该局推出门诊慢性病服务惠民政策,具体出台七条便民措施。如将一次处方药量由1个月延长至3个月;当月限额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的,允许转结下月继续使用;鼓励引导患者就近购药,将非慢性病定点药店购买的慢病药品费纳入报销范围。同时,组织城区6家慢病定点药店,利用连锁经营和区域布局优势,推行“电话预约+线下配送”服务,工作人员送药上门。
下沉一线,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城区联防联控战役打响后,该局抽调骨干力量组建专班,迅速入驻包联小区开展防控工作,落实小区封闭管理措施,深入各楼栋开展人员信息排查、健康登记、宣传教育,及时处理各类突发问题,保持小区防控工作总体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