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任超) 今年以来,县农机部门针对我县实际,积极开展“变拖”专项清理工作,通过专项清理,已收回“变拖”号牌23副,注销“变拖”登记45台,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164份,有效促进全县农机安全生产。
强化政策宣传,提升车主认可度。按照“一人不落、一人不少”的原则,县农机执法单位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主,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组织开展变型拖拉机所有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
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牌证管理的相关规定,严守不得违规核发本行政辖区以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不得违规为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核发牌证;不得违规为年龄、身体条件、考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核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三个不得违规”红线。
严格执行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坚持“人、证、车”三见面原则,全面推广使用检测设备开展年度检验工作。对“证驾不符”、逾期检验、安全检验不合格,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擅自改装改型、改变车身颜色、更改发动机号、机身底盘号等情形的变型拖拉机,一律不得签署检验合格章,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