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准) 7月8日,我县召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产品保护使用管理工作座谈会。县委副书记肖大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权、县政府党组成员周天明出席会议。
会议宣读了《房县小花菇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房县小花菇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就标志使用条件、许可使用程序、包装使用要求进行解释说明。
肖大有指出,龙头企业是地理标志使用的主要载体,要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扶持一批技术含量高、加工营销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不断扩大房县黑木耳、房县香菇、房县小花菇地理标志产品市场份额。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强化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产品质量;要充分发挥协会作用,结合实际,按照管理规则严格规范商标注册人、商标使用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做到权责统一,同时加强对房县耳菇打假工作力度;要主动作为,上门服务企业,充分将房县特色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增加群众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