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统筹推进解决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要把巡察发现的面上问题,严肃认真、原汁原味反馈给被巡察单位,突出严明纪律,推动整改落实。县委巡察机构要建立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德、能、勤、绩”综合评价机制,进行精准研判。县委组织部门要把巡察成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三要压紧压实责任。巡察工作是政治任务,任何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不能置身其外。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要把督促分管单位的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参与巡察反馈,提出整改要求,全程跟踪督导,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不遮不掩直面问题,不推不拖认领任务,不折不扣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