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杨正强) 8月12日,由县“两违”办牵头,县城管执法局、县司法局、城关镇政府组成执法专班,对城关镇桃园社区二组一处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据了解,此处违章建筑为砖混结构两层房屋,建筑总面积229.04平米。该建筑物未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手续,在限定时间内,当事人未自行处理。执法专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四十四条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进行依法拆除。
记者在拆除现场看到,县城管执法局对违建附近交通实施管控,向当事人下达《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完成转移屋内财物后,使用挖机对违法建筑进行强拆。执法过程中,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专业律师全程监护,确保执法过程严谨、合规。
据县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拆除违法建筑严格按照“依法、积极、稳妥”的六个字方针,在拆除前期依法对违法当事人下达执法文书,在执法过程中积极联系违法当事人,本着依法拆违,文明执法的工作思路,稳妥推进拆除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