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婷婷) 近日,我县出台《房县贯彻落实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责任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政策、指导服务、监管执法等方面,推出16条服务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方案》对现行监管或服务措施进行了优化、提升,明确县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公安、税务、人社等县直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职能分工各司其职,落实属地管理,加强市场监管服务。
在开办企业方面,《方案》要求,各部门要广开大众创业就业之门,结合本地实际,划定时间、地段开设便民消费服务点,最大限度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提供政策空间;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允许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的市场主体仅以网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无需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释放住所资源,破解“住所(场所)难、住所(场所)贵”难题;对低风险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当场发证、先证后查”,对涉及安全领域的市场主体准入“分类施策”;全面落实企业开办“210”标准,压缩许可审批办结时限,推进企业开办关联环节审批事项线下“一窗通办、异地可办”、线上“网通办全程网办”,推行“一窗接、并联办、限时结、立等取或快递送”,消除了“一次办”的后顾之忧 ;推动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互认通行”。
在企业服务方面,《方案》指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对困难主体实行“一户一策”帮扶,为帮助企业解忧纾困,激发市场活力;加强地方名优品牌建设,增强地方品牌竞争力;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发布、实施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清单;强化违规收费治理,降低市场主体负担;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压缩至20天,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这些都将有利于市场主体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竞争中性政策和涉企优惠政策落地,降低交易成本和经营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