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严颢)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营造包容有序的营商环境,县市场监管局印发《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首次违法免罚机制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通知》,制定首次轻微违法免罚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公布实施40余项“首违免罚”执法监管事项清单,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在“首违免罚”机制建立以来,县市场监管局积极践行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热情及其合法权益;完善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容错机制,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特点,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引导违法行为当事人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促进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优先应用行政指导手段,对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优先应用提示、告诫、约谈、建议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开展“温情执法”。
部分中小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轻微违法行为,既非主观故意,也未造成较大影响,可一旦被罚,就会留下“信用污点”,影响企业后续经营活动,通过“首违免罚”有助于促进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提升企业发展信心。
截止2020年底,县市场监管局共办理“首违免罚”案件16例,让首次轻微违法企业有知错改错的机会,体现出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成果,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