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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 “零距离”办案显温情

本报讯 (通讯员周青青) “检察官,感谢你们下乡来给我普法,我一定吸取教训,今后注意用火安全。”近日,在窑淮镇观音堂村村委会,年近古稀的村民任某某紧紧握住案件承办检察官的手诚恳说道。

2021年2月,任某某在其租用的苞谷地中“烧地边”,过程中火苗被一阵风吹进附近的干燥茅草丛中,火势瞬间燃起并蔓延从而引发森林火灾,火灾在肆虐4个多小时后被村民合力扑灭。后经勘验鉴定,过火面积达83亩。任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失火罪,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向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发现任某某长期身患多病,坐车晕车,年近七旬很少来县城,若通知其来院进行讯问对其多有不便。于是检察官来到任某某所在村委会对其进行依法讯问。

“我们在审查中发现,任某某老伴患病多年,家中子女长期在外务工,收入微薄,生活困难。面对被烧毁林木所有人的索赔请求,任某某一开始有很大的抵触心理。”如何实现法、理、情的三效统一,成为了检察官办案过程中的重中之重。为此,检察官多番走进任某某家中,对其进行耐心释案说法,向其说明积极赔偿获取对方谅解,适用于认罚从宽制度可减轻处罚。同时就赔偿问题为其积极的出谋划策,如采取分期偿还,请人补植等方式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经过检察官的努力,任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表示将积极配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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