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转变税收征管方式,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效能,构建权责清晰、科学高效的征管运行机制,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对派出机构征管职责进行了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纳税人解除非正常户对应的违法违章行为处理职责调整至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二、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调整至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城关税务分局。
三、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红塔税务分局专司全县高、中等级风险应对及特定业务事项应对处理工作。
四、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红塔税务分局原管辖的红塔镇、白鹤镇、野人谷镇、五台乡4个乡镇税费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职能分别调整至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军店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土城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门古寺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青峰税务分局。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
2021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