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9月1日起,我省将下调契税率,由现行的4%下调至3%,该税率为法定最低税率。个人购买住房的契税,在此基础上视房屋面积、是否为第一套住房等因素减按1%-2%的优惠税率征收,将一定程度减轻纳税人负担。
据介绍,两种情形还可免征减征契税:一是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且选择货币补偿且重新购置土地、房屋的,只对成交价超出货币补偿的部分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且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二是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认定后重新获取住房的,可免征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