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胡小敏) 近日,县城管执法局城乡管理执法大队联合县法院执行局对10起占道经营的市容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
据办案人员介绍,此次这10起占道经营案件共涉及处罚金额约2万余元,在行政处罚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既未履行处罚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且继续持续占道经营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影响城市市容环境。鉴于当事人态度恶劣,对其予以强制执行。
此次通过司法途径强制执行占道经营违法案件,不仅对逃避处罚的当事人及城区占道经营商户起到了“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作用,还将促使日常管理执法对象今后更加自觉配合城市管理工作,减少执法阻力,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容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