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方案》、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征集如下线索: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
二、受理范围
1、社会殡葬服务中介。指为丧户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范围外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俗称一条龙服务),包括取得营业执照的社会殡葬服务中介和未取得营业执照的“黑中介”。
2、殡葬服务机构。指民政部门或非民政部门兴办的面向群众提供殡葬服务的机构,包括殡仪馆(站)、公墓等。
3、群众性治丧服务机构。指群众性自治组织(含村、社区等)及其他机构依托自身资源,为特定范围服务对象设立的治丧机构或场所,包括农村红白理事堂、城乡公益性公墓及临时治丧服务点、医疗卫生机构太平间等。
三、整治内容
1、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和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
2、政府定价目录内服务价格是否经过当地价格主管部门 核定,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是否公示公开,有无捆绑收费、强制消费现象。
3、社会殡葬服务中介是否有坑蒙拐骗、欺行霸市行为。
4、社会殡葬服务中介、群众性治丧服务机构是否有假冒殡仪馆名义、违规经营殡仪馆业务行为等。
5、对特困群众和优抚对象是否全面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
6、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有无与社会殡葬服务中介内外勾连,获取非法利益行为,有无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礼品现象等。
7、群众性治丧服务机构是否有超范围经营问题。
8、是否具备安全生产、疫情常态化防疫及食品卫生安全等基本条件。
9、是否有生产经营封建迷信丧葬祭奠物品等行为。
四、举报电话
受理单位:房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719-3231319
0719-3251190
联 络 人:唐余洋
2021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