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正强通讯员李玉梅) 近日,县城管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合行动,依法拆除一处厂房,保障征地顺利进行。
拆除的厂房属于房县华球纺织有限公司,该公司在获得政府资产补偿金后,按照合同约定未将收购土地交给县政府,位于此处的厂房仍当作仓库使用。经过多次协商未果后,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和部署,为保障县域经济发展,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净地”出让的工作要求,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近日,我县相关部门联合执行了强制拆除房县华球纺织有限公司建筑物决定,目前厂房主体已基本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