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胡元浩) 近年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把矿山生态治理作为转型发展的突破口,积极参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中,我县严格要求矿山企业边开采边修复,对采坑危岩体进行清除、削坡、覆土等措施,改善恢复矿区周围的地貌景观,美化环境,降低扬尘污染。对开采完毕的矿山,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废弃土渣堆放过高的要降缓坡度;因采矿造成的坑洞和积水处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采矿完毕后用渣土进行回填,修建好雨水排放渠道,防止出现堰塞湖等安全隐患。同时,要求企业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园则园、宜水则水的原则,恢复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