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郑盼盼)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功能作用,截止10月22日,县人社局为我县200家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46.11万元,惠及职工4755人。
该局采取免申报、免资料、免公示的“三免”方式,凡2020年在我县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个体经济组织等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单位,均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其中:大型企业若减员率小于等于6%,可按2020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给予补贴;30人以上的中小微企业若减员率小于等于6%,可按2020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30人及以下的中小微企业若减员率小于等于20%,可按2020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
通过对企业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持,帮助企业摆脱生产经营困境,稳定用工岗位,从源头上减少失业,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