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值此2022年新春来临之际,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全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致以诚挚问候和节日祝福!
2021年12月1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全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优待证作为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北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优待证申领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和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有序推进,目前正在制定方案、升级调试系统设备、与合作银行进行业务对接、对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政策业务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2022年1至2月,拟在部分乡镇开展试点申领。3月,在全县范围内分批次、分阶段正式展开优待证申领发放(具体申领时间以户籍所在地乡镇、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通知为准),于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
二、所需资料。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先建档立卡。未建档立卡的和前期已建档立卡但信息不完善的,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在户籍所在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采集信息、建档立卡,补充完善家属及其他相关信息后,再申请办理优待证。
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扎堆申领,请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届时按照通知要求,通过电话、网上预约等方式,有序申领优待证。正式申领优待证时,本人申领需提供:身份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至50K)。委托他人申领需提供: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
三、政策咨询。将通过县融媒体中心进行宣传、解读优待证申领发放相关政策。全县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可通过“房县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了解,也可就近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咨询,或拨打电话0719-3203109进行咨询。
衷心感谢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全县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竭诚为您提供便捷、舒心、热情的服务!
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