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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房县社会 关于公开征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公告 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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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公告

根据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工作安排,县纪委监委将联合7家县直单位开展2022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内容及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底

二、各责任单位受理范围及举报方式

(一)受理内容及受理单位

(二)整治重点

1、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

(1)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主要包括:违规将资金大项拆成小项,多头管理;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应通过“一卡通”发放而不采用“一卡通”发放、该直发而又进行“二次分配”;政策清单未按要求向社会公布或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对相关政策及分配情况不知晓;补贴资金发放部门、乡镇、村没有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没有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没有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财政补贴政策不符合实际、漏洞较多、政策效果不明显问题。

(2)“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问题。主要包括:部门“画地为牢”,竞相办理“一卡通”,导致群众“一人多卡”、使用不便;代理银行过多过滥,代理银行未按照湖北银保监局要求选定等问题;有关部门和代理银行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3)违法违规问题。主要包括:在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办卡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用无关人员身份证件办理“一卡通”,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未经本人同意,私自报关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的问题。

2、不合理医疗检查、“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专项整治

(1)不合理医疗检查问题。主要包括: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对符合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条件的检查不予认可而进行的不必要重复检查;分解收费项目的检查;无收费目录,套用其他收费目录收取医疗检查费用;未经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的特殊检查问题。

(2)“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主要包括:基因检测结果造假问题,尤其是通过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报销医保肿瘤靶向药;血液透析领域诈骗医保基金问题,尤其是虚记透析次数、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过度诊疗等“假透析”诈骗医保基金;利用死亡、五保参保人员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享受医保待遇;通过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病及门诊统筹方式违规报销;全省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中一般违法违规、高值耗材管理、内部基础管理、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问题。

3、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

(1)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

(2)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及私设“小金库”;

(3)在食堂违规开支、违规接待;

(4)食堂大宗食材招标不规范或涉嫌利益输送;

(5)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4、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

(1)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包括:未划定本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校校门口道路两侧食品摊贩禁售区域范围;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监管不严格;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售卖“三无”食品;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效果不实的问题。

(2)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包括:网络外卖审批不严、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等违纪违法;对发现的问题,查处不力或执法不到位;对涉及网络订餐的投诉举报没有及时处置的问题。

5、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专项整治

(1)未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信息的问题;

(2)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受托作为公共收益管理人,不按要求定期公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支出情况,违规擅自使用公共收益问题;

(3)受委托代收水电气暖等费用时,违法加价或违规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费用,不按要求公示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的问题;

(4)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的问题。

6、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专项整治

(1)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基金未存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未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违反规定开设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等银行账户,存储养老保险基金;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违规投资运营,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等不应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问题。

(2)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主要包括:参保人或有关单位和人员虚构、伪造或非法更改个人身份证明及档案等材料,或者伪造、冒用他人身份、社会保障卡骗取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及他人违反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条件,有意隐瞒实情,冒领或继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问题。

三、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及举报方式

对以上整治领域中存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截留侵吞、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在整治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查处不力等问题,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网络等方式,如实向县纪委监委举报(提倡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县纪委监委将严密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来访地址: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纪委监委接访室

来信地址:房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42100)

举报电话:0719-3212388

举报网址:http://www.hbfxjw.gov.cn/

房县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领导小组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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