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绳晓) 4月13至14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三个执法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组织座谈、实地检查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自权、李相明、彭茂盛分别参加相关活动。
检查组先后到县市场监管局城关监管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中百仓储超市、中国移动通信湖北有限公司房县新十字街营业厅、六区苏维埃政府旧址、雷氏宗祠、显圣殿、房县永祥康复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特殊教育学校、好未来职业技术学校等地进行详细检查。
检查组要求,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拓宽消费者消费维权渠道,依法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要切实增强文物保护意识,依法保护、规范管理,真正把承载历史文脉,体现房县文化底蕴的文物资源宣传好、保护好;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充分调动社会积极因素,着力解决好残疾人生产生活问题,健全各级残联组织,办好“残疾人之家”,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残疾人事业稳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