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吴波 刘金兵)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县委《关于鼓励生育的六条意见》政策精神,鼓励育龄妇女自觉主动生育二孩、三孩,近日,县医疗保障局出台相应政策,全方位“保姆式”服务,助力《六条意见》高效推进、落地生花。
制定政策保障母婴健康。单位职工生育保险顺产定额补偿2700元、剖腹产和多胞胎定额补偿3700元。城乡居民住院分娩,顺产定额补偿400元、剖腹产和多胞胎定额补偿500元;合并并发症者,按城乡居民普通疾病报销政策核销。当年1月1日后出生的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医保,上户口后随父或随母办理完参保登记手续,即可享受医疗保障报销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