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袁野) “在你们的调解帮助下,才能使我顺利快速获得房屋损坏赔偿款,太感谢你们了。”近日,窑淮镇章某在拿到调解协议书和房屋损坏赔偿款后,激动地向该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致谢道。
据悉,前不久,章某现居住的房屋,因邻居刘某拆除旧楼房建新房时,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使用大型机械设备不慎将其楼房墙壁和楼梯处震裂,且有灰沙脱落使楼房受损,其先后与刘某几次进行协商赔偿数额,双方因数额差距过大仍未就房屋受损达成赔偿协议,导致邻里关系紧张。
窑淮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当即联合窑淮镇综治中心、淮水村村干部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先后与章某、刘某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析法理,让双方从邻里之情、诉讼成本考虑,既要解决问题,也要维系邻里之情,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章某和刘某听取司法所调解意见,由刘某赔偿章某21.5万元的房屋损失,双方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使得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窑淮镇司法所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服务中心大局,当好政府的“法治参谋”,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好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为推动基层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