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许明非 杨阚) “太感谢你们了,今年我住院花了不少钱,医保报销减轻了我不小的负担。”家住军店镇月明村的李大爷高兴地说道。
李大爷是今年5月新增的农村低保救助对象,他了解到自己可以享受医疗救助政策后,就到军店镇便民大厅咨询。医保服务站工作人员立刻对李大爷的住院信息进行核实,并现场办理医疗救助申报手续。
据悉,2022年9月1日后,普通农村参保居民(含稳定脱贫人口),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乡村振兴或民政部门认定为农村低收入人口,本人可以申请对其身份认定前12个月内(参保待遇期)发生的、未享受医疗救助的高额医疗费用按规定进行追溯救助,身份认定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新身份实施分类救助,防止因病返贫致贫。
下一步,县医疗保障局将加大居民医保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依托驻村领导、各村干部、村级卫生室、QQ微信群、电子宣传单等多渠道宣传,及时为参保群众提供相应的医保服务信息,不断提高参保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