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陈怡) 近日,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发布全县首份《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为化龙堰镇上湾村中心广场上的“鸳鸯柏”披上“司法铠甲”。
据悉,鸳鸯柏其中一棵树龄超过400年,另一棵树龄为350余年。两棵树的树冠巨大,枝繁叶茂,浓荫蔽日,绿意盎然,为国家二级保护古树。
这份《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明确规定:禁止刻划、钉钉,缠绕绳索铁丝,攀树折枝,剥损树皮,动土伤根;禁止借用树干作支撑物或者悬挂物体;禁止在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挖坑取土、淹渍或封死地面、使用明火、倾倒有害废渣废液、铺管架线、修筑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禁止非法买卖、擅自移植、采伐、砍伐古树;禁止进行损害古树安全生长及破坏保护设施、保护标志的其他行为。
下一步,县检察院、县法院将继续深化检法联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用好用活司法保护令,切实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切实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营造共同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