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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房县社会 我县秋季学期学生资助政策公布 七名小学生暖心善举获赞 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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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秋季学期学生资助政策公布

高中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本报讯 (通讯员刘学勇) 近日,笔者从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2024年秋季学期基础教育学段资助政策已公布,涵盖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就读学校经认定核实后,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按政策实施资助,并分学期发放补助。

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分学期发放。资助对象为,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等。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分为,义务教育困难寄宿生生活资助和义务教育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资助。义务教育困难寄宿生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特殊教育学校每生每年1500元,分学期发放。资助对象为,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学生和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主要包括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其他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受助的学生。义务教育困难非寄宿生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分学期发放。资助对象为,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非寄宿学生,包括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分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普通高中按标准免学杂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其他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受助的学生。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分学期发放。普通高中按标准免学杂费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对于新进入普通高中就读的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重新认定,符合条件的方可享受相应资助政策。其中,对于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将其认定为可享受免学杂费等政策。资助标准为,免学杂费的标准按照各级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杂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省、市级重点(示范)高中每生每年18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年1260元。民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标准予以补助;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继续向学生收取。

中职阶段有三类资助方式。一是中职学校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当年年底前发放。奖励对象为,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二是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每年2000元,分学期发放。资助对象为,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中,具有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是中职学校按标准免学费,免学费的标准按照各级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资助对象为,资助具有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据悉,学生和家长可拨打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电话为:

3241365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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