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赛男 曹其琪) 《十堰市燃气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为推进该条例贯彻落实,今年以来,县城管执法局对辖区居民用气、餐饮商户及重点用气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拉网式排查整改筑牢安全防线,守护城市“烟火气”。
日前,记者在聚能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看到,往日提着空瓶排队购气的市民被告知停止自提服务,面对群众疑惑,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现场开展政策宣讲。“从现在开始,我们都不准上站购气了。3月1日以后,《十堰市燃气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实行由燃气公司统一送气上门。”
为消除用户自提带来的风险隐患并预防用气安全事故,《十堰市燃气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要求,瓶装燃气实行统一配送,用户不得自提气瓶。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应配备专用配送车辆及人员,送气服务人员每次配送气瓶,要对瓶体、阀门、软管等燃气系统连接的气密性开展安全检查,并将检测数据实时上传信息化管理系统。
“我们公司增加10辆专用配送车和10名配送工,全力落实统一配送和入户安检工作,在满足订气用户需求的同时全力保障用户用气安全。”聚能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刘国勇告诉记者。
在诗经小镇小区,燃气配送员正在为刘女士家更换燃气瓶,灶具检测、软管更换、安全讲解等环节一个不,同时还把安全隐患记录在册,为每户建立燃气安全档案,实行闭环管理。
“刚才做饭的时候发现没得煤气了,然后打电话叫他们给我送煤气,师傅来给我检查了看了一下安全隐患,这样既安全又方便。”诗经小镇小区居民刘女士说道。
为应对这一变化,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充装、配送流程,确保气瓶质量安全可靠。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向市民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
据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燃气办负责人黄伟介绍:“今年以来,我们深入6家燃气企业及各类夜市烧烤流动摊点排查燃气用户300余处,共发现各类风险隐患30余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成。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保障群众安全用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