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4日房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张毅为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二、任命吴骏为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三、任命毛锦为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四、任命李飞为房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房县人民法院大木厂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五、任命聂志敏为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六、任命杨洁为房县人民法院大木厂人民法庭庭长。
七、任命杨小英为房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副庭长。
八、免去张静的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九、免去孟文军的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