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解俊然 杨洁) 近日,县法院大木法庭联合镇综治中心成功化解一起因邻里间“好意同乘”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
据悉,李某出于情谊,无偿搭载邻居王某出行,途中发生意外致王某受伤。双方对赔偿责任存在较大分歧,纠纷诉至大木法庭。法官迅速启动多元解纷联动机制,将案件情况及调解要点推送至大木厂镇综治中心。
该综治中心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基层治理优势,指派调解员与法官形成合力,采取“背靠背”沟通疏导情绪、“面对面”协商争议的工作方式,结合法律释明与乡情劝导,耐心阐释相关法律规定及人情事理。经过调解,双方在赔偿金额上达成一致协议,王某当庭提交撤诉申请,与李某握手言和。
今年以来,县法院紧紧围绕乡镇、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节奏,有计划、有步骤地嵌入乡镇综治中心建设,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最前沿,将法律力量和温暖的司法情怀送到百姓的“家门口”,高效促成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有力地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