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0日房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何为的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二、免去孟文军的房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免去许满的房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 Copyright©2010-2017 房县新闻中心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今日房县网 www.fangxian.gov.cn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ICP证:鄂ICP备10202578号 |
联系地址:湖北房县城关镇西水北路11号
联系电话:(0719)3231616 投稿邮箱:fxxwzx@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