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开松 刘波) 近日,县法院通过诉前保全先行、诉中调解跟进工作模式,调解一起标的额为175万余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并第一时间将已被保全的款项划拨发放给某劳务公司,用解纷的“加速度”传递司法温度。
某劳务公司于2020年从某建筑工程公司处承包该建设项目后,随即开展施工并于2021年初按要求完成施工并全部交付,工程总价款为166万余元。工程完工后,某建筑工程公司仅支付10万元工程款后便一直借故推脱迟迟不予付款。某劳务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向县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某建筑工程公司相应价值的银行存款。收到保全申请后,法官当即裁定冻结某建筑工程公司账户的175.22万元(包含利息)存款。为缩短纠纷解决周期,法官向被告公司明晰其法律义务及拒不履行后果,引导其换位思考,理解亟待兑付工人工资的困境。最终,某建筑工程公司当场向某劳务公司支付全部劳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