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刘婷) 近日,县法院在尹吉甫镇珠藏洞村党群活动中心公开审理宣判一起非法狩猎案。
今年5月31日晚,张某某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于珠藏洞村4组山场自家和邻家地边设置捕兽夹。6月2日早上,张某某发现自家地边的捕兽夹捕获一只活体黄麂,便将其带回家中,经群众举报被查获。庭审中,张某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最终,张某某因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没收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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