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印发,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4个省委一号文件,也是在“十五五”开局起步之际发布的省委一号文件。县委书记谢晓鸣就落实省委一号文件接受《湖北日报》记者访谈,现全文刊发。
省委一号文件明确了乡村治理的实施路径,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重要遵循。房县将坚持党建引领,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润民心,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坚持群众主体,增强乡村治理组织力。构建完善“村党支部+网格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网格化治理体系,引导吸纳乡村能人、返乡创业人员、退役军人、大学生等多元主体参与村级事务,扎实开展“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活动,做到“群众的事群众自己议、群众的事群众自己管、群众的矛盾群众自己解”。
筑牢法治根基,夯实乡村治理支撑力。深化县乡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打通与3512345、民意直通车等信息壁垒,推动“警情、舆情、访情、民情、社情”全量收集,着力构建矛盾受理、法律服务、诉前调解、跟踪回访的工作闭环,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深化移风易俗,提升乡村治理软实力。持续擦亮人情新风“金字招牌”,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人情新风宣教馆、农村文化大礼堂等阵地,持续整治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引导群众从“比排场”向“比文明”转变,让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成为行动自觉。(转自湖北日报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