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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9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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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人民政府致气瓶用户的一封信

尊敬的气瓶用户:
您好!
家用液化气钢瓶是由厚度2.5毫米的钢板焊接成的压力容器,因液化石油气自身及使用环境对气瓶内、外壁的腐蚀导致瓶壁减薄,同时因循环充气、排气导致瓶体材料疲劳,用久了的气瓶会产生渗漏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为此,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钢瓶寿命为15年,中间每隔4年检验一次。您这只护罩由螺丝与瓶体相连的钢瓶(简称螺丝瓶),我国早在1995年就停止生产,现已到强制报废年限,气瓶充装站将不得对报废气瓶违法充装。
由于报废气瓶(含空瓶)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房县人民政府要求从2011年5月10日起,用户就近将报废气瓶交由气瓶充装站收集,由十堰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钢瓶检验站统一处理,不得擅自当废品销售或挪作他用,否则造成的危害后果责任自负。您可以用一只完整的报废气瓶,到房县各液化气站换一只新出厂的钢瓶,差价由双方协商。非螺丝瓶已到强制检验年限的,交纳40元检验费加上液化气钱即可领取一只已检验好的充气钢瓶。为了您的安全和幸福,请配合做好此项工作。谢谢!
房县东扶液化气站:3231413
房县安达液化气站:3228002
房县天保液化气站:3715048
房县护林液化气站:3228696
房县青峰液化气站:3511508
监督电话:3109565 15971899222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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