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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9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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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穿”绿标 涉嫌侵权遭查处

□ 作者 付锐
明明是普通的蛋糕,却穿着“绿色食品”的外衣忽悠顾客。近日,县工商局对辖区一蛋糕店未经有关机构认证,擅自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罚款。
据了解,一蛋糕店为扩展销路,在未取得绿色食品标志认证的情况下,店主在外地订制了一批印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袋,对消费者宣称是绿色食品,被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查处。
工商机关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绿色食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注意食品外包装,“绿色食品”外包装上都印有绿色食品标志,标有“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使用食品标志”的字样和批准号。其次,除了包装上印刷的内容外,消费者还得注意产品包装上是否贴有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统一印制的防伪标签,标签编号应该与产品标签编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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