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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30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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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产品介绍税法聚焦图说房县县工商局办结首例食品购假先行赔付案滥用食品添加剂一律上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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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办结首例食品购假先行赔付案

□ 作者 代涛
本报讯 (通讯员代涛) 24日,消费者李先生从县工商局陵西路工商所领到了先行赔付的消费款13元,这是该局办结的首例食品消费购假先行赔付案。
当日上午,县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李先生投诉,称在该县某凉菜店购买了金额为13元的鸡肉串,回家后发现鸡肉串已经变质,不能食用,要求县工商局为其作主。接到投诉后,该局一方面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另一方面向当事人详细了解情况,并及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将该凉菜店剩余的已经变质的鸡肉串实行封存扣留。
该局按照省工商局出台的《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食品工商部门先行赔付试行办法》规定,结合调查情况,符合先行赔付的条件,并当场赔付李先生13元。目前,该局已对某凉菜店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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