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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4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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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重拳治理“野广告”违法行为

本报讯 (通讯员魏世银 李必飞) 10日凌晨1时许,县公安局机动大队民警巡逻至九八家电门前时,现场查获正在使用油漆和广告牌模板喷刷办证刻章广告的违法人员解某某。经县公安局裁决,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处罚。这是我县扎实开展“四城联创”,强化“野广告”专项治理所取得的成效之一。
街头、路边涂刷、张贴售枪、办证等“野广告”,严重影响房县城市形象,严重影响和谐平安房县建设,广大市民也深恶痛绝。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8月初,我县召开“野广告”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组织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形成专班,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会议要求,要通过部门联动,齐抓共管,集中查处侦办一批涉嫌涉枪、诈骗、制贩假证犯罪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端掉一批制假售假的“黑窝点”、“黑作坊”,摧毁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使街头巷尾、公路沿线喷涂、张贴、书写和散发“野广告”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后,县公安局联合城管执法人员,通过巡查、守候,及时抓获刷涂“野广告”违法人员。截至12日,在城区、公路沿线、居民房墙上共发现清理涉枪涉证非法广告130多处,对 “野广告”上留下的联系人姓名、电话、QQ 号等线索进行拍照固定,并梳理获取了多起有价值的案件线索。
为提高全县群众参与“野广告”治理的积极性,县公安局决定,对群众提供线索或扭送散发张贴“野广告”人员的,给予50至100元奖励;对提供线索破获案件、打掉窝点的,给予200至500元奖励。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18986909913、110、3222928(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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