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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费 我做主 我县举行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本报讯 (记者陈锐通讯员代涛)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市场环境,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15日,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开展了“3·15”国际消费权益日教育、咨询活动。
此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由县委宣传部、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主办,邮政集团房县分公司、诗经花苑、县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寿康永乐超市、九八家电公司协办。活动现场,县工商、食药、畜牧、质检、物价等消委会成员单位向群众发布消费警示3次,发放有关宣传材料1万余份,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21件、解答消费者咨询350余人次,开展假辨劣知识讲解等多种方式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又讯:当天,红塔镇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组织镇综治办、食药所、工商所等单位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当天,共接待群众咨询200多人次,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
化龙堰镇组织镇各职能科室、司法所、工商所、食药所、卫生院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的3.15普法宣传活动,现场接受咨询,受理投诉和举报,并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增强老百姓法制意识,引导老百姓依法理性消费。

化龙工商分局向群众介绍假冒产品鉴别和消费维权知识。(喻传宏 段敬垚 摄)

红塔工商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发放和讲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知识。(赵先华 冯成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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