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向绍俊) 19日,县人民检察长党组书记、检察长柯昌宏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刘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和何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二案。这是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该院领导干部直接办案的又一个缩影。
据了解,今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领导直接办案制度,要求检察长、副检察长以普通承办检察官的身份直接办理案件在该院已成常态,达到了“领导直接一线办案,工作责任同样承担”的效果,也实现了检察长从“批案”到“办案”的角色转变。截至6月底,该院7名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35件,占入额检察官人均办案数的58%。



